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0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相应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4月24日,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该解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7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中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