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4-011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书面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