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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邦安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4-026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同意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331.2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8,101.1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0.02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1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21日出具了《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验字第4199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43.67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65,677.02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余额为

40,777.0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余额为24,900.00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资资金总额75,331.20
减:应付发行相关费用8,101.18
募集资金净额67,230.02
加:尚未置换发行费727.97
加:尚未支付发行费16.81
减:本期使用的募集资金2,343.67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2,343.67
加: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45.8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余额65,677.0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2023年7月17日至2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台支行、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增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10日至15日,公司连同子公司北京盛邦赛云科技有限公司、远江盛邦(西安)网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远江盛邦(上海)网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奥支行6402138609,878.0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11090764391080910,011.6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丰盛支行3543018080787887820,939.3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81107010131026038978,186.5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102460000010652535,739.82
路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台支行200000348270001227875704,129.1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11010401600015462166,792.40
北京盛邦赛云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1109305434100000
远江盛邦(西安)网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大街支行81117010118008089990
远江盛邦(上海)网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路支行351101808067158380
合 计65,677.0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4,872.67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4]1957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尚未完成,故未计入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账户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报告期内获得利息收入总额为262.20万元,其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金额起止日期是否赎回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7天通知存款存款1,000.002023-8-16-2023-8-160
招商银行7天通知存款存款1,000.002023-8-16-2023-10-232.93
民生银行大额存单存款1,000.002023-8-24-2023-12-89.01
民生银行大额存单存款2,500.002023-8-24-2023-12-1924.94
民生银行大额存单存款2,500.002023-8-24-2023-12-2125.38
北京银行7天通知存款存款500.002023-8-31-2023-10-30.46
北京银行7天通知存款存款1,000.002023-8-31-2023-12-52.67
招商银行6个月定期存款存款5,000.002023-8-17-2024-2-17/
招商银行7天通知存款存款4,000.002023-8-16-/
招商银行7天通知存款存款1,000.002023-10-24-/
民生银行6个月定期存款存款2,000.002023-8-14-2024-2-14/
华夏银行大额存单存款1,500.002023-8-14-2024-2-7/
华夏银行大额存单存款1,400.002023-10-9-2024-2-7/
光大银行7天通知存款存款2,000.002023-8-18-/
光大银行6个月定期存款存款4,000.002023-8-18-2024-2-18/
北京银行6个月定期存款存款4,000.002023-8-31-2024-2-29/
合计33,400.0065.38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公司自查时发现,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对协定存款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之后,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2023年8月10日至 2024年4月2日期间存在现金管理金额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形,在此期间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额为67,238.75万元,其中协定存款金额为36,238.75万元。

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公司已将董事会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超额部分进行了赎回,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未

再出现现金管理金额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形。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剩余募集资金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盛邦安全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盛邦安全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盛邦安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管理,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67,230.0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43.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43.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工业互联网安全项目不适用9,805.33不涉及9,805.3300-9,805.330%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年不适用不适用
数字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适用8,110.75不涉及8,110.7500-8,110.750%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年不适用不适用
网络空间地图项目不适用20,851.79不涉及20,851.7900-20,851.790%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年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12,743.90不涉及12,743.9000-12,743.900%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年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适用5,000.00不涉及5,000.002,343.672,343.67-2,656.3346.87%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不适用10,718.25不涉及10,718.2500-10,718.25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7,230.0267,230.022,343.672,343.67-64,886.3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的置换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尚未完成,故未计入2023年投入中,详见本报告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五)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截至2023年末,公司募投项目均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尚未完成募投项目资金置换,故本年度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金额为0。注5: 表格中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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