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4月23日以书面或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鹏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
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