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自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自图”)和上海自图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创垂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垂”)拟向各银行申请借款共预计6,000万元。公司作为母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针对上述实际发生的借款为上海自图和上海创垂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协议,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22%。
二、 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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