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86,499,708.4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6,604,678.97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68,103,169.25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67,382,053.81元,其他资本公积为721,115.44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72,25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4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225,000元,转增28,900,000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兼顾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决定每年分红的比例。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在当年度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在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支出事项的前提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6)。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送转股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影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3、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