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黄彩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3,382,348股,占公司股本的4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马锡中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505,000股,占公司股本的3.4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薛冠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易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7年3月11日,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钱美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7年3月11日,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许国忠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俞丽赟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监事人员履历
俞丽赟女士,1985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深圳盛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文控员、标准化审核员;2011年4月至2013年7月,自由职业;2013年8月至2018年7月任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科科长助理;2018年8月起任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综合管理主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0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朱丹丹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4月20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见《职工代表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
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选举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需要进行的正常换届,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包括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