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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软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由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8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至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0.8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84.4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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