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欧林生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先纯)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先纯)2023年度,作为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先纯: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获本科学历。2002年至2003年就职于成都市一点通理财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2003年10月至今就职于四川一点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现任执行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技能。除担任独立董事这一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担任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的其他职务;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1%以上股份;本人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

综上所述,本人在2023年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发表客观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期内,本人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积极交流,认真审阅上述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出现。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各项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该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李先纯99901
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41-00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3年各定期报告,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进展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给予了高度关注,通过出席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

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等进行了有效的沟通,确保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准备了详尽的会议资料,并准确、及时地传递给我们,会上就独立董事关心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全面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严格履行在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经本人认真审阅,认为公司2023年披露的前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应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度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并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勤万信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本人同意公司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经审阅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所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方案,严格遵循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薪酬方案的审议流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领取的报酬与决议批准的内容一致。

2.制定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认真审阅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资料,本人认为该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促进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因此,本人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并将本激励计划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本人认为本次归属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决定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人认为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均已成就。本人同意以2023年5月3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02名激励对象授予527.08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始终秉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责任心,尽心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针对需要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为推动公司的稳健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2024年,本人将持续秉持诚信、勤勉的态度,以及对公司及所有股东的责任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本人将致力于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并坚决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先纯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