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就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重视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春霞 雷天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