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对众华事务所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众华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众华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2月2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事务所合伙人:65人,注册会计师:
3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50人。
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763.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075.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476.38万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75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9,370.80万元。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众华事务所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众华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专业角度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众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23年11月6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众华事务所对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贺州辰月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新疆愚恒影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执行了鉴证工作,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众华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2023年度审计的总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收费标准依据有关规定确定,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独立性评价:众华事务所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且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众华事务所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众华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众华事务所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专业性评价: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审计程序评价:在审计工作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安排,包括:审计时间、人员安排、审计程序、审计策略、意见沟通的时间等,对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总体把握。在审计过程中,众华事务所为发表意见获取了充分的审计依据,并有效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其编制进行了风险评估,审计程序恰当、合理。公司认为众华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