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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峰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510,931,145.54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年净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截止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8,562,949.65元,仍处于亏损状态。

鉴于2023年度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8,562,949.65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93,124,327.13元,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在此情况下,为尽快将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转正,公司已将留有未

分配利润的控股子公司尽可能向母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2.51亿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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