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5日,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公司相关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及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共计37,135,303.4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计提金额 | 备注 |
1 | 资产减值损失 | 30,852,546.65 | 存货跌价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 |
2 | 信用减值损失 | 6,282,756.81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
合计 | 37,135,303.46 | / |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算,并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30,762,450.08元。
2、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相应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6,372,853.38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37,135,303.46元,减少公司2023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7,135,303.46元,并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