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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1226 证券简称:祥明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0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常州市中吴大道51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11.0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1.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11.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1.0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提案1至提案9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0、提案1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6、提案10、提案11.01、11.02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代理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中吴大道518号公司三楼306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5月20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及会议费用:

联系人:王勤平

联系电话:0519-88389998

传真电话:0519-88380308

电子邮箱:info@xiangming.com

5、会议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6、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温馨提示: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为保障广大股东健康,减少人员聚集,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带齐相关参会证明文件外,请务必佩戴好口罩,方可进入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26

2、投票简称:祥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11.0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1.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11.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1.0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1、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3、委托人持有股数:

4、委托人股东账号:

5、受托人签名:

6、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8、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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