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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08,800,000股为基数,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保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36,841.0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1,078,938.11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107,893.8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2,864,152.5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2,809,211.1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2,809,211.12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董事会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08,8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24,000.00

元(含税)。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预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保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且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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