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审议结果 |
1 | 2023年4月24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通过 | |||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
2 | 2023年8月30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3 | 2023年10月2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4 | 2023年12月8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通过 |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监督,具体如下:
1、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列席和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审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决议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违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认真审核董事会提交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规定,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检查公司资产处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资产处置的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资产处置符合公司重整后的业务规划,定价公允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但公司在报告期内将2023年半年度及前三季度电动车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相应调整相关期间的营业收入、营
业成本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相关项目,不影响相关期间利润。除此之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7、检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监事会对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但公司应继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8、监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有效监督和检查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技能,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