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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化学: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融资及抵押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产位于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三大道9号作为抵押物,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本次资产抵押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资产抵押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抵押资产基本情况

权证号项目面积/数量
浙(2024)临海市不动产权第0014496号土地58,980.04㎡
房产22,808.80㎡

除本次抵押外,以上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本次抵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该抵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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