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4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奥普光电 | 股票代码 | 00233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沈娟 | 周健 | ||
办公地址 |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 |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 | ||
传真 | 0431-86176788 | 0431-86176788 | ||
电话 | 0431-86176789 | 0431-86176789 | ||
电子信箱 | zhoujianup@163.com | zhoujianup@163.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从事研制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处行业属于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细分类为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制造行业。公司参与了“祝融探火”、“羲和逐日”、“天和遨游太空”等多项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是国内光电测控仪器制造行业的重要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光电测控仪器设备、新型医疗仪器、光学材料、光栅编
码器、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导产品为光电经纬仪光机分系统、航空/航天相机光机分系统、新型雷达天线座、精密转台、军民两用医疗检测仪器、光栅编码器、导弹火箭及空间结构件、k9光学玻璃等。 光电经纬仪是用于测量导弹、卫星、飞机及炮弹等飞行物体飞行轨迹及坐标信息的高精度光学测量设备,在靶场试验测量控制中得到广泛应用,从1958年研制我国第一台经纬仪至今,公司研制了从100mm到4000mm口径的系列产品,在神舟系列、嫦娥系列等国家重大任务中多次出色完成目标捕捉、测量任务。 航空/航天相机是以航空航天飞行器为平台,实施遥感测绘的专用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公司制造的多种航天/航空遥感设备成功应用于“神舟”、“天宫”等国家重大工程任务。 新型雷达天线座是一种用于支撑雷达天线探测目标的光电测控装置,通过雷达天线控制系统,使雷达天线能够按照预定的规律运动或者跟随目标运动,准确地指向目标,并精确地测出目标的方向。 新型医疗仪器是军民两用的专业检测仪器,主要用于飞行员、驾驶员、操作员等特殊人群的身体指标快速检测,具有集成化、便携化、数字化等优点。 光栅编码器广泛应用于自动化领域,是控制系统构成的重要器件,是数控机床、交流伺服电机、电梯、重大科研仪器等领域中大量应用的关键测量传感器件,是装备制造业产业升级的重要部件。 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主要应用于商业航天、空间相机、武器装备等领域。通过对碳纤维的加工成型,为航空航天载荷、导弹火箭等提供结构件及功能件,确保载荷及武器装备达到重量及尺寸精度,同时满足复杂环境下的力学性能、热学性能及稳定性等指标要求。高端k9光学玻璃主要用于加工高端光学元器件。 公司目前以军工产品业务为主,从技术实现和产品生产上主导了国内国防光电测控仪器设备的升级和更新换代,在国防光电测控领域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具有完备的军工资质,以做优做强为发展目标,坚持走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的发展道路,争做市场的开拓者,并在此基础上着力搭建以市场为中心的管理理念与运营机制,打造长效的企业品牌效应,突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生产效率和产品效益的双丰收。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其他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2,176,610,652.75 | 1,931,047,733.20 | 1,931,075,385.79 | 12.71% | 1,175,124,993.86 | 1,175,124,993.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32,488,116.90 | 1,136,750,720.20 | 1,136,778,153.98 | 8.42% | 941,403,511.48 | 941,403,511.48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773,451,621.20 | 627,063,933.71 | 627,063,933.71 | 23.34% | 546,849,229.24 | 546,849,229.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6,635,223.75 | 81,793,106.37 | 81,800,132.17 | 5.91% | 46,657,302.23 | 46,657,302.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6,464,613.57 | 377,467.39 | 384,493.19 | 17,186.29% | 32,222,374.17 | 32,222,374.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369,226.47 | 60,384,182.76 | 60,384,182.76 | 54.63% | 44,279,257.52 | 44,279,257.5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34 | 0.34 | 5.88% | 0.19 | 0.1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34 | 0.34 | 5.88% | 0.19 | 0.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35% | 7.88% | 7.88% | -0.53% | 5.15% | 5.15%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89,742,084.40 | 165,200,146.23 | 160,305,998.03 | 258,203,392.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104,494.68 | 31,873,398.94 | 25,804,092.00 | 7,853,238.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350,707.45 | 29,489,995.54 | 23,065,371.75 | -4,441,461.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298,608.49 | 53,814,047.40 | -7,635,836.75 | 153,489,624.3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1,27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4,05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 国有法人 | 42.40% | 101,754,784 | 0 | 不适用 | 0 |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99% | 11,990,000 | 0 | 不适用 | 0 | ||
易方达基金-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易方达基金-汇金资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25% | 2,991,000 | 0 | 不适用 | 0 | ||
沈希洪 | 境内自然人 | 0.93% | 2,226,734 | 0 | 不适用 | 0 | ||
郑文宝 | 境内自然人 | 0.92% | 2,2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沈海彬 | 境内自然人 | 0.77% | 1,843,546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 其他 | 0.73% | 1,740,300 | 0 | 不适用 | 0 |
金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2% | 1,249,600 | 0 | 不适用 | 0 |
宣明 | 境内自然人 | 0.51% | 1,228,124 | 0 | 不适用 | 0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 | 其他 | 0.45% | 1,074,60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郑文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00,000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200,000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宣明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董事长:高劲松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