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信息通知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颖妮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