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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军利)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许军利,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于2022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属于法律专业人士。历任广西远东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5月至今担任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1年5月至今兼任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兼任深圳善康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局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局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局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局会议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许军利7700

报告期内,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董事局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等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有关会议资料,主动与公司相关人员联系,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有关情况,在对会议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促进董事局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对董事局各项会议议案均表示赞成,不存在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局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局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则用以规范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关联交易、回购股份、股票期权行权、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其他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情况进行了沟通,在公司年度审计、聘任审计机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沟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点关注领域、关键审计事项及初审情况汇报,并督促审计进度,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高效、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董事局各项议案的决策,高度关注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切实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议题,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有效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局会议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并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2023年8月,在公司的协调安排下,本人前往省管理区、加盟商、客户和终端驿站等的经营场所开展了实地调研,对公司发展战略,省管理区的经营情况,基础建设及数字化应用,加盟网络服务与管理,客户拓展与维护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并结合自身

专业背景为公司业务发展提出了专业性意见,助力公司生产经营。同时,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针对与公司发展规划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均提前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董事局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过程合法合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调整事宜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议

案》,经审查候选人简历,本人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聘任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助于强化公司董事和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和领取情况符合公司拟定的薪酬计划和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

2.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针对该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董事局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按时参加董事局等各项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细致的核查,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勤勉、诚信、负责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为董事局的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军利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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