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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年1月(转制换证日期为2013年11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有35家分支机构。截至2023年末有合伙人183人,注册会计师824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3年底共有从业人员3091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30万元。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结合中兴财光华2022年度对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暨独立董事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2023年度审计范围和时间、人员安排、识别出的重大错报风险及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审前沟通。

3、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就2023年度审计初稿情况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进行监督;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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