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资源优势,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台州市芬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芬德贸易”)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应光捷先生、罗华列先生、罗达益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该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8条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4年初至4月20日已发生金额 | 2023年度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 | 芬德贸易 | 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 | 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 | 35,000 | 6,724.08 | 23,854.17 |
注: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之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该预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日至2024-4-20) | 预计金额(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日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 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 | 芬德贸易 | 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 | 30,578.25 | 31,000 | 72.66% | -1.36% | 2023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芬德贸易 | 销售广宣品 | 2.08 | 0.00 | 93.7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台州市芬德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BP171R1E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甲南大道3505号A栋408法定代表人:罗玉卿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2年5月25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电池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电动自行车销售;残疾人座车销售;电车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马车业集团”)持有芬德贸易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芬德贸易资产总额101,549.55万元,净资产-17,558.9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7,955.58万元,净利润-18,058.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光捷、罗雪琴夫妇合计持有立马车业集团51%的股权,芬德贸易为立马车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芬德贸易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立马车业集团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集电动车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大型集团化高新技术企业。芬德贸易虽然净资产为负值,但作为立马车业集团的销售公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芬德贸易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上述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芬德贸易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交的2023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在预计额度内,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也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交易均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