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453,436.4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445,343.6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22,900,686.8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16,908,779.56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70亿元,尚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因此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