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行权情况,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7,671,585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1,692,645元。 |
第二十一条 公司现股份总数377,671,58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77,671,585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现股份总数381,692,64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81,692,645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