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 2012 年 1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于 2012 年 11 月 8 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
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曾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
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的议案》
鉴于,2011 年 10 月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
行申请 2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由于授信到期,为缓
解流动资金压力,确保公司各矿区和各企业矿产品的生产加工、生产
勘探和采矿剥岩的有序开展,为后续的生产经营打好基础。公司在未
来的一年期内(自银行方面核准公司授信额度之日起计算),拟继续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
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含存量贷款,其中:2500 万元为抵押借款)。
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次在授信额度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
治区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将及时回笼资金,按
期付息按期归还所借款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