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4]0011004459号 |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录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二、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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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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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4459号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芯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电科芯片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电科芯片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电科芯片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大华核字[2024]0011004459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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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电科芯片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电科芯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报告仅供电科芯片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电科芯片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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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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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益丰润勤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87,110,18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81元。截至2021年12月1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99,999,989.85元,扣除承销费用17,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账金额882,999,989.85元。截止2021年
月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信验字[2021]第1-1004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55,009,865.99元,其中:于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5,812,005.8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9,197,860.17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44,637,275.50元(其中含银行存款利息及投资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6,767,025.94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十二届第二次董事会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
月
日第十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2月27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在符合法律、法规、收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本公司一次或者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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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本公司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83010078801500005031 | 882,999,989.85 | 186,006,202.99 | 活期 |
重庆西南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023900205710808 | 238,782,180.06 | 活期 | |
重庆中科芯亿达电子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99008000310111 | 31,044,821.18 | 活期 | |
深圳市瑞晶实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55900874010809 | 88,804,071.27 | 活期 | |
合计 | 882,999,989.85 | 544,637,275.50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和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和投资金额调整的公告》),同意将智能电源集成电路应用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 | 变更事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智能电源集成电路应用产业园建设项目 | 实施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环常南路9号时代智汇工业园(生产基地)深圳市龙岗区大运新城青春路与飞扬路交汇处启迪协信科技园(研发中心)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二路宝龙专精特新产业园 |
投资总额 | 32,792.11 | 32,434.00 | |
自有资金投资额 | 955.11 | 597.00 | |
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31,837.00 |
由于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晚于预期。公司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论证,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披露的《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意将“智能电源集成电路应用产业园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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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万元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已于2023年1月13日全部归还。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已于2023年1月16日归还。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54,463.73万元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系承销费用金额。注2: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1,357.05万元,系用于补流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投资理财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