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09,040,683.42元。经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4,349,4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1,341,004.18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预案符合公司章
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的拟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