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宏微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号)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623,334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7,387,918.3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0,583,629.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289.33元。2021年8月27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行全部所得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不含税)及保荐费(不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616,423,005.69元汇入公司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102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00,000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72.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327.6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31日到位,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31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96号” 《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年度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75.55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收支项目 | 金额 |
2021年8月27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16,423,005.69 |
减:以前年度发生净额 | 550,456,380.19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5,966,625.50 |
加:本年度募集资金累计增加金额 | 542,300,418.85 |
(1)理财产品赎回 | 532,500,000.00 |
(2)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 9,038,361.71 |
(3)利息收入 | 762,057.14 |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累计减少金额 | 606,511,580.43 |
(1)购买理财产品 | 294,000,000.00 |
(2)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 220,905,145.90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3,588,469.97 |
(4)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1,000,000.00 |
(5)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00.00 |
(6)手续费支出 | 17,964.56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755,463.92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756.03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收支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430,000,000.00 |
减:支付承销保荐费及持续督导费 | 5,800,000.00 |
2023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24,200,000.00 |
减: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项目金额 | 21,192,677.56 |
其中:车规级功率半导体分离器件生产研发项目(一期) | 21,192,677.56 |
减: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 | 1,273,584.91 |
减:置换预先支付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134,912,986.96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 | 210,892,188.18 |
其中:现金管理投资支付 | 248,892,188.18 |
现金管理投资收回 | 38,000,000.00 |
减:手续费支出 | 365.50 |
加:转入承销保荐费进项税金及持续督导费 | 894,339.63 |
加: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 259,128.77 |
加:利息收入 | 478,595.30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7,560,260.5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已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由中信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民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3年7月,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账户类型 | 账号 | 存入方式 | 金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519902361910206 | 活期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474176508891 | 活期 | 1,755,463.92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03004653377 | 活期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0615101040243670 | 活期 | - |
合计 | - | - | - | 1,755,463.92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账户类型 | 账号 | 存入方式 | 金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519902361910908 | 活期 | 27,851,859.6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406010100100847814 | 活期 | 962,027.7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0615101040249198 | 活期 | 18,603,796.7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延陵支行【注】 | 募集资金专户 | 324006260012000531912 | 活期 | 9,836,910.2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546979423904 | 活期 | 305,666.22 |
合计 | - | - | - | 57,560,260.59 |
注:根据交通银行内部管理制度,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延陵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约银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2023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491.3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11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天衡专字(2023)01645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度公司共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3,491.30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9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294,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金额532,500,000.00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9,038,361.71元,期末无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9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248,892,188.18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金额38,000,000.00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259,128.77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210,892,188.18元。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资金情况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3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0.00元,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7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0.0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2023年度公司共置换120,560,074.50元用于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共置换35,587,273.93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规定:“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存在部分投资期限超过董事会、监事会授权有效期限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但相关产品可随时赎回,公司需充分关注上述产品,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处理,确保投资期限不存在违反《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情形。2023年,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认为:宏微科技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相关编制基础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宏微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宏微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宏微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规定:“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存在部分投资期限超过董事会、监事会授权有效期限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但相关产品可随时赎回,公司需充分关注上述产品,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处理,确保投资期限不存在违反《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 ||||
李 阳 | 李 想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59,680.4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549.3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424.1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247.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58%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 度 (%)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 是 | 37,722.99 | 40,147.14 | 40,147.14 | 22,090.51 | 41,063.23 | 916.09 | 102.28 | 2023年12月31日 | 839.88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10,027.37 | 7,603.22 | 7,603.22 | 6,358.85 | 7,995.19 | 391.97 | 105.16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5,750.36 | 55,750.36 | 55,750.36 | 28,449.36 | 57,058.42 | 1,308.06 |
超募资金投向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2,200.00 | 2,200.00 | 2,200.00 | 1,100.00 | 2,188.71 | -11.2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200.00 | 2,200.00 | 2,200.00 | 1,100.00 | 2,188.71 | -11.29 | ||||||
合计 | 57,950.36 | 57,950.36 | 57,950.36 | 29,549.36 | 59,247.13 | 1,296.7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文“三/(三)”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文“三/(四)” | |||||||||||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文“三/(五)”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文“三/(八)” |
注1: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 1,730.07 万元,公司尚无明确投资计划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差额”主要为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投入注4:项目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资项目在本期尚处建设期
附件2: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42,327.6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610.5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610.5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 度 (%)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 | 否 | 43,000.00 | 42,327.69 | 42,327.69 | 15,610.57 | 15,610.57 | -26,717.12 | 36.88 | 2025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3,000.00 | 42,327.69 | 42,327.69 | 15,610.57 | 15,610.57 | -26,717.1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文“三/(二)”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文“三/(三)”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投资项目尚处建设期,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