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7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雁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公司《反洗钱2023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履职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各位监事分别回避本人薪酬考核事项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对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