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德军先生、姜永宏先生及李峻峰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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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