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2-25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2 年 11 月 9 日 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赵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1,016,6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5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投票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1,016,689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的章彦律师、刘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