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性质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且所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为进一步优化资金配置,提升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前述议案中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性质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且所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调整为“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且所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