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卫信康: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05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国涛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补流事项是结合公司发展情

况作出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2023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2023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情况:关联监事宁国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确认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薪酬制度规定,结合各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公司的经营情况确定绩效考核结果,并进行薪酬发放。

13.1《监事会主席宁国涛先生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情况:关联监事宁国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13.2《监事罗婉女士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情况:关联监事罗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13.3《监事王军先生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情况:关联监事王军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