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根据公司2023年度工作目标及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共计584.90万元(税前),具体如下:
姓名 | 职务 | 2023年度薪酬(含税)(万元) |
张少武 | 董事长 | 80.00 |
张秋芳 | 董事 | 50.00 |
张通 | 董事、总经理 | 60.00 |
韩丽娟 | 董事、副总经理 | 40.00 |
樊小龙 | 董事 | 53.10 |
于忠刚 | 董事 | 76.60 |
段又生 | 独立董事 | 0.00 |
蒋德权 | 独立董事 | 6.00 |
韩佳益 | 独立董事 | 6.00 |
崔欣 | 监事会主席 | 45.20 |
冯塔 | 监事 | 33.10 |
司向阳 | 职工代表监事 | 19.60 |
乔明玉 | 副总经理 | 45.10 |
何梅喜 | 财务总监 | 39.00 |
赵爱香 | 董事会秘书 | 31.20 |
二、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分管具体事务,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董事津贴6万元/年(税前),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职务的董事),实行年薪制,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薪酬体系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是年度的基本报酬,主要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公司的经营规模、效益以及发展阶段,参考同行业特征、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考核奖励包括超额完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超额奖励、以及针对临时性重要工作事项设立的专项考核奖惩。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自愿放弃领取薪酬或享受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薪酬体系经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具体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实际担任的工作职务执行,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其他说明
本事项涉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