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安博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8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13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9.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88元。截至2019年9月3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9.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27,77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7,303,792.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0,475,807.8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9月3日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27-00006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其中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4,047,687.90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92,077,521.62元,其中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269,868,577.03元,其中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101,087,201.02元,均为超募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65,993,786.55元,使用超募资金
401,087,201.02元。2022年1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结项后上述投资项目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剩余金额44,434,729.71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443.62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89,30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1.54元。截至2022年9月28日,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284,774.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781,236.12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9,503,538.2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9月28日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27-00007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8,638,241.96元,其中: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605,421.9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4,117,011.5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9年经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对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公司会同原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保荐机构”)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19年9月3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思普崚”)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余项目实施主体不变。
2020年7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思普崚”)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及原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7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思普崚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及原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聘请华安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华安证券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持续督导工作由华安证券承接。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由于银行内部变动,募集资金账户监管行变更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华安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北京思普崚、武汉思普崚分别与华安证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安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博通”)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
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安全应用研发中心与攻防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余项目实施主体不变;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安博通信增资7,500万元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增资完成后由上海安博通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华安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思普崚、武汉思普崚、上海安博通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及保荐机构华安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安全应用研发中心与攻防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元) |
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114395 | 4,051.99 |
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 20000040491400030479172 | 0 |
公司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776556226 | 0 |
北京思普崚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 20000027622100034823887 | 0 |
武汉思普崚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 20000044256400035378196 | 0 |
上海安博通 | 中国银行上海市南京西路第二支行 | 452083489296 | 7,391.63 |
合计 | 11,443.62 |
注1: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本公司、北京思普崚、武汉思普崚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剩余金额已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相关募集资金项目使用专户已于2023年2月注销,其余账户公司将尽快完成注销工作。注2: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上海安博通的募集资金专户仍有4,367,173.39元(含利息收入)已于报
告期内使用完毕,目前存放资金为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尚未注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8,908,585.99 |
减: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1,087,201.02 |
减:结项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75,623.83 |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 2,223,044.84 |
加: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42,637.64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1,443.62 |
注1:上表中结项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尚未注销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结余。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华安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元) |
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 91490078801300002129 | 104,117,011.55 |
合计 | 104,117,011.5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28,927,401.67 |
减:2023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27,605,421.92 |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 900,000.00 |
加: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1,895,031.80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4,117,011.5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2023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安全应用研发中心与攻防实验室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12月结项。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不含预计后期房屋装修费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将结项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等结余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销户,具体转出情况如下: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转出金额(元) | 备注 |
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 20000040491400030479172 | 3,529.35 | 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
公司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776556226 | 54,148.30 | 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
北京思普崚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 | 20000027622100034823887 | 5,102.81 | 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转出金额(元) | 备注 |
村分行 | ||||
武汉思普崚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 20000044256400035378196 | 6,876.75 | 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
合计 | 69,657.21 |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万元) | 期限 | 起止时间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收益类型 |
本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9,800.00 | 90 | 2023/1/20-2023/4/20 | 2.85% | 保本浮动收益 |
本公司 |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31 | 2023/3/6-2023/4/6 | 2.80% | 保本浮动收益 |
本公司 |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27 | 2023/4/10-2023/11/23 | 3.20% | 保本保收益型 |
本公司 |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30 | 2023/4/12-2023/5/12 | 2.65% | 保本浮动收益 |
本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9,800.00 | 196 | 2023/4/28-2023/11/10 | 2.85% | 保本浮动收益 |
本公司 |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30 | 2023/5/22- | 2.80% | 保本浮动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万元) | 期限 | 起止时间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收益类型 |
北京支行 | 2023/6/21 | 收益 | |||||
本公司 |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92 | 2023/7/7-2023/10/7 | 2.70% | 保本浮动收益 |
本公司 |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31 | 2023/10/9-2023/11/9 | 2.45% | 保本浮动收益 |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超募资金为37,273.58万元。2019年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21年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1.02亿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已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1,087,201.02元,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因结息产生的4,051.99元尚未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鉴证,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安博通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安博通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安博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047.5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108.7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708.1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 | 否 | 15,800.00 | 15,800.00 | 0 | 13,582.91 | 85.97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7,663.00 | 7,663.00 | 0 | 7,054.48 | 92.06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安全应用研发中心与攻防实验室建设项目 | 否 | 6,311.00 | 6,311.00 | 0 | 5,961.99 | 94.47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774.00 | 29,774.00 | 0 | 26,599.38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7,273.58 | 37,273.58 | 10,108.72 | 40,108.72 | 107.6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7,273.58 | 37,273.58 | 10,108.72 | 40,108.72 | |||||||
合计 | 67,047.58 | 67,047.58 | 10,108.72 | 66,708.1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公司超募资金37,273.58万元,2019年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21年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度使用超募资金10,108.7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超募资金4.01亿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950.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60.5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63.8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数据安全防护与溯源分析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2,950.35 | 12,950.35 | 2,760.54 | 2,863.82 | 22.11 | 2024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2,950.35 | 12,950.35 | 2,760.54 | 2,863.8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