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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智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

二○二四年四月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蒋本跃、独立董事张圣亮、董事王金诚3人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二分之一以上,且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蒋本跃担任主任委员(即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选举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参加会议的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10项议案。

3、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5、2023年12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蒋本跃先生、委员张圣亮先生、委员王金诚先生均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年度、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有效的沟通,认真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审查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和交流,从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评价,认真审阅和听取了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其专业性、独立性进行了我们的判断。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服务中做到了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具备为公司继续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资料,公司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完成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常规审计。经审阅相关审计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高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规避和防范相关风险。根据相关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有效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六)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公司厂房对外出租等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审计意见,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遵守了公允的定价策略,履行了法律所必须的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则,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工作,通过及时有效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以及对重点事项的把关和决策能力,为促进公司合法合规经营、规范运作,积极的贡献了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价值。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勤勉履职,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加强对外财务信息审核及披露,谨防对外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漏和

陈述性误导;

2、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有效性进行全面的评估;

3、加强对公司的财务指导,提升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公司的审计监督,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职能,为更好地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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