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全体监事共3名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财务部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3月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登载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