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04,868,314.05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697,533,349.4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69,753,334.95元,扣除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中期票据利息112,817,671.23元后,母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14,962,343.30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722,297,307.87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82,175,418.4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26,887,811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7,474,245.03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207,474,245.03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70.11%;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
52.91%,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来十二个月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已经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分配形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现状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