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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执行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以上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需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便更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

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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