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675 证券简称:秉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发展公司压裂支撑剂业务,提升产业链布局,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设立新疆晨宇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以登记机关备案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7.1.3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750万元;(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750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上述指标要求,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预计不会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晨宇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以登记机关备案登记为准)住所: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具体地址待定)经营范围:石油压裂支撑剂、石油化工助剂(危险化学品除外)膨润土、耐火材料的生产销售,油田技术服务,石英砂深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暂定,以登记机关备案登记为准)注册资本:10,000,000元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 出资方式 | 认缴 | 出资比例或持 股比例 |
攀枝花秉扬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现金 | 1000万 | 100% |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相关的对外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在新疆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将提升公司压裂支撑剂产品产业链布局,提升整体管理效率,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发展战略角度做出的决策,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
对子公司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努力确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2、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是否能通过相关审批手续,以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从长期来看,将加强公司压裂支撑剂产品业务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综合实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