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11 月 26 日上午九点三十分;
●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八一七北路 84 号东百大厦 18 层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2 年 11 月 9 日在东百
大厦 18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具
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日期:2012 年 11 月 26 日上午九点三十分;
3、会议地点:福州市八一七北路 84 号东百大厦 18 层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2 年 11 月 10 日的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公司监事会补选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2 年 11 月 10 日的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2 年 8 月
8 日、2012 年 11 月 10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关于制定公司 2012-2014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2 年 8 月 8 日的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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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2 年 11 月 19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四) 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3:00—5:00。
3、登记地点:福州市 817 北路 84 号东百大厦 18 层东百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591---87531724
传 真:0591---87531804
邮 编:350001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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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码: )作
为本公司/本人的代理人出席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
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东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投票的股份数量
委托事项
会 议 审 议 事 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彭瑞涛
宋克均
1
《关于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刘 夷
顾琍琍
2 《关于公司监事会补选监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制定公司 2012-2014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备注:请对该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表决事项中每一表决事项只限打一次“√”,多选、
涂改的该项表决无效;未作任何记号,视为未投票;本表决票盖有公司印章、股东签名方为有效。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上述增补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议案采取记名累积方式投票表决。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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