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橡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3.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合计使用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5亿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该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