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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辰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楼翔)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楼翔)

本人作为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楼翔先生,男,1979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2001年7月至2007年5月,担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经理助理);2007年5月至2009年9月,担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9年9月至2012年6月,担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2年6月至2017年5月,担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担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8年4月至2021年10月,担任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担任杭州和泰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担任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10月至今,担任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担任上海宏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担任杭州沃镭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述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策事项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在参加董事会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时,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1111003

(三)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应参加会议次数--47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47

2023年度,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会计专长的优势,勤勉尽责,与会计师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重要事项的工作,对公司的内部监督以及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重点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股

权激励方案制定及首次授予等事项,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对薪酬标准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从而确保管理层稳定,更好地促进管理层勤勉尽责。

(四)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订了相关内部制度。自修订制度后,公司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2023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将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事项报告如下:

相关会议召开时间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4月13日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9日1、《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薪酬议案回避表决)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5月31日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9月13日1、关于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本人在2023年度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2023年8月24日,本人委托独立董事张玉萍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征集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2日。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财务报告披露情况,并同公司财务部、内审部门积极沟通,关注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同时,在年度报告期间,多次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关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并积极审阅相关材料。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业绩说明会,以独立、客观的立场,积极回答中小股东的提问,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

(八)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通过电话、调研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会计师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以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了作出独立判断的大量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及自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5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汇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中汇所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聘任了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并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进行了首次授予操作。本人对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积极对公司进行考察调研,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为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202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客观公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楼翔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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