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通用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成荣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和独立的原则,以勤勉的态度忠实地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查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成荣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江苏中证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曾任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出席会议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窦红静141400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议共8次。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具体如下: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由本人召集并主持,审议通过议案16项,具体情况见下表: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2月27日1、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4月24日1、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8、关于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8月23日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项,具体情况见下表: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2月27日1、关于提名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项,具体情况见下表: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4月24日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2023年10月16日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已于2023年度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本人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办工作人员等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补充了解信息等。在深入了解议案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在公司年度审计、审计机构评价及选聘、内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沟通会议,沟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进行了询问,包括本年度公司及所处行业主要变化和风险应对化解情况、上年审计风险点、应对措施及公司整改措施等事项,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和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到公司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我们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我们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对于会议组织、议案资料报送、实地考察调研等,公司均能做到合规、合理安排与组织,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对于关心的问题,能够安排熟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解答,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公司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定价政策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的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未发现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在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本次募集资金的境内银行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本人对上述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本人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审阅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满足《公司章程》关于聘任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条件。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聘任期间,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及时完成约定的审计业务。公司的续聘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六)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规范;相关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本人对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监高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进行监督及发表意见。经审慎判断,本人认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

机制,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盈利水平、现金流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分红标准清晰明确,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相关政策,体现了公司对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重视,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有效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八)公司股东及承诺履行情况

经审查,公司及相关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通过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认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参与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和评价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成荣光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