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24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云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平方米无色透明聚酰亚胺薄膜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平方米无色透明聚酰亚胺薄膜项目”,主要应用于屏幕盖板等柔性显示结构部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监事会同意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平方米无色透明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平方米无色透明聚酰亚胺薄膜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