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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膜: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4-020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或“本公司”)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核准,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保荐机构”)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3,47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42.09元。截至2019年11月12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47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63,221,611.38元后,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长江证券保荐机构划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60,940,588.6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1,564.24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4,365.12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7,199.1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6,868.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2019年11月12日实际到账募集资金1,460,940,588.62
减: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13,178,880.00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089,718.45
减: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26,998,044.29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20,740.97
减:募投项目结余永久补流69,537,300.00
减:募投项目支出593,838,427.76
减: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465,742,750.01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66,368,694.92
加:累计利息收入37,810,848.25
减:手续费及其他27,495.8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68,686,774.5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具体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如下:

(1)2019年11月13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延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集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杏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海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厦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东区支行”)和长江证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光大银行延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2870188000064276)、在招商银行集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92902591610588)、在兴业银行杏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50100100360978)、在兴业银行海沧支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40100100348347)、在中国银行厦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278339766)、在农业银行东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355001040039322)。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因募投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陕西延安变更到新加坡,实施主体由公司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同时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向Suntar InvestmentHolding Pte. Ltd.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2021年5月29日,本公司与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大华银行厦门分行”)和长江证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大华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NRA182-302-310-9),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1年8月4日,本公司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Holding Pte. Ltd.在新加坡大华银行新设账户(以下简称“大华银行新加坡分行”,账号:349-334-760-6),该账户用于配合大华银行厦门分行(账号:NRA182-302-310-9)同名划转该项目费用的收款账户。

(3)因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建设“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

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孝感募投项目”)和“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许昌募投项目”),公司与兴业银行杏林支行、长江证券保荐机构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50100100360978)不变。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4)因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建设“孝感募投项目”和“许昌募投项目”后余下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宿松募投项目”),公司与兴业银行杏林支行、长江证券保荐机构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50100100360978)不变。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5)因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建设“孝感募投项目”、“许昌募投项目”和“宿松募投项目”后余下的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年产1.4万支卷式膜组件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卷膜生产线募投项目”),公司与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观音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厦门分行”)、长江证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6050078801500001700)。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6)因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取消后余下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白城募投项目”)、“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定陶募投项目”)和“巨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巨野募投项目”)三个新增的募投项目,公司已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和长江证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4901012900186827)、在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50100100749672)、在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2000665013001296240)。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7)因募投项目“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梅河口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将该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到专用的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厦门分行”)、

长江证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379001040059488)。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8)因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2年5月10日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925544),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已于2022年9月26日完成股份回购计划,证券账户剩余资金均已转至原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
光大银行延安支行5287018800006427679,532,941.85
招商银行集美支行59290259161058873,844,070.88
兴业银行杏林支行12995010010036097820,033,724.89
兴业银行海沧支行1299401001003483470.00
中国银行厦门支行4312783397661,258,918.10
农业银行东区支行403550010400393220.00
大华银行厦门分行NRA182-302-310-935,079,548.09
大华银行新加坡分行349-334-760-6(SGD)1,279,149.47
浦发银行厦门分行360500788015000017003,081,600.00
中信银行厦门分行811490101290018682755,575,793.51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12995010010074967241,736,029.77
交通银行厦门分行35200066501300129624053,007,747.95
农业银行厦门分行403790010400594884,257,249.99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9255440.00
合 计368,686,774.50

注1:兴业银行海沧支行账户已于2021年2月5日注销。注2:农业银行东区支行账户已于2023年7月26日注销。注3:大华银行厦门分行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507.95万元,大华银行新加坡分行账户余额为折合人民币127.91万元(新币23.79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564.24万元(含募投项目结余永久补流金额6,953.7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三达膜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566,313.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50,880.00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117,193.00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16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0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于2019年9月通过自有资金投入的滤芯车间水井费人民币25,317.00元,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直接关系,不应使用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归还了前述募集资金。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19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2)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1)。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3)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2)。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4)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7)。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5)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每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11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46,574.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产品名称认购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报酬方式
农业银行厦门分行大额存单5,125.292023-12-292026-1-3合同约定
农业银行厦门分行大额存单2,053.912023-12-292026-2-16合同约定
农业银行厦门分行大额存单3,080.602023-12-292026-2-17合同约定
农业银行厦门分行大额存单3,080.602023-12-292026-2-17合同约定
农业银行厦门分行大额存单3,080.602023-12-292026-2-17合同约定
农业银行厦门分行大额存单5,153.282023-12-292026-3-8合同约定
光大银行延安支行结构性存款25,000.002023-12-112024-3-11合同约定
合计--46,574.28------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0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8,492,314.24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2)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9)。

本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3)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本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9,379,264.12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4)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

10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1,502.07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Holding Pte. Ltd.,并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拟以“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或其等值美元向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3)。

2021年5月28日,公司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Ltd.在大华银行厦门分行开设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NRA182-302-310-9)。2021年8月4日,本公司子公司Suntar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在新加坡大华银行新设账户(账号:

349-334-760-6),该账户用于配合大华银行厦门分行(账号:

NRA182-302-310-9)同名划转该项目费用的收款账户。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划转均已完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银行厦门分行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507.95万元,大华银行新加坡分行账户余额为折合人民币127.91万元(新币23.79万元)。

(2)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新加坡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及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9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新加坡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3)公司在兴业银行海沧支行开设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40100100348347),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及孳息扣减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币1,944,039.68元已经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于2021年2月5日注销。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

计人民币1,2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89,741.23元(含利息,具体以结转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0.2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7月26日注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6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7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2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4)。

2022年9月26日,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67,9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3,880,000.00股的比例为

0.55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4.85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人民币12.45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14.4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98,044.2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9)。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孝感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146.05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孝感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孝感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146.05万元。

(2)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许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776.63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

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许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许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776.63万元。

(3)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宿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31.05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宿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宿松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31.05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及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拟将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进行变更,其中延期的募投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拟变更的募投项目投向公司的水务投资运营业务,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7)。

(2)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建设“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和“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本次拟变更项目预计使用募投资金为人民币25,250.00万元,预计剩余募投资金为人民币4,750.00万元,公司将继续对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将尽快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7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3)202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因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的建设用地无法如期取得,同意公司取消实施该募投项目。取消实施该募投项目后,公司将继续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视情况而定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投资,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按期归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4)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建设“孝感募投项目”和“许昌募投项目”后余下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

前次变更“孝感募投项目”和“许昌募投项目”已使用募投资金为人民币25,250.00万元,本次拟变更项目预计使用募投资金为人民币4,257.84万元,预计剩余募投资金为人民币492.16万元,公司将继续对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将尽快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5)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取消后余下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和“巨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三个新增的募投项目。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取消后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4,373.87万元(其中含利息为人民币4,379.95万元),本次拟变更的三个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投资金为人民币20,337.94万元,预计剩余募投资金为人民币34,035.93万元,公司将继续对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将尽快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

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7)。

(6)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建设“孝感募投项目”“许昌募投项目”“宿松募投项目”后余下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92.16万元用于建设“年产1.4万支卷式膜组件生产线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

(7)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调整“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实施内容,并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7,713.33万元(含利息收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以项目实际节余金额为准)增设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进行专户监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11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截至本公告日,梅河口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7,713.33万元已全部结转至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监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三达膜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0年4月至5月,公司在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将累计人民币1,004.99万元的超募资金直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且未在《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上述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12月,公司归还了上述补流资金。

(2)2020年4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566,313.00元置换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其中,公司于2019年9月通过自有资金投入的滤芯车间水井费人民币25,317.00元,与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无直接关系,不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归还了前述募集资金。

(3)公司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的专项账户于2021年8月支付实验室装修费用人民币84,300.00元、2021年9月支付仪器设备款人民币22,570.00元,共计人民币106,870.00元。前述两笔募集资金支出虽与无机陶瓷纳滤芯研发、测试业务相关,但均系公司现有业务生产经营所需,与原“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实施并无直接对应关系,并且该募投项目按照原计划实施已不具有可行性,故公司前述两笔小额开支不应使用募资资金。公司已于2021年10、11月归还了前述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三达膜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公司将尽快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特此报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三达膜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146,094.0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253.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5,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4,610.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8.18%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原募投项目50,000.000.000.000.006.086.0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50,000.006,146.276,146.27601.35601.35-5,544.929.78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
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5,284.805,284.801,123.761,123.76-4,161.0421.26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
巨野县污水处理8,906.878,906.873,625.023,625.02-5,281.8540.70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
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暂未明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29,662.0629,662.060.000.00-29,662.06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36,000.0036,000.0036,000.00560.319,239.49-26,760.5125.672023年不适用不适用
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30,000.0014,091.8114,091.81752.5011,425.76-2,666.0581.082022年362.42
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11,158.1911,158.191,740.158,115.19-3,043.0072.732022年393.94
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4,257.844,257.841,958.013,333.93-932.9178.302023年16.92不适用
年产1.4万支卷式膜组件生产线项目492.16492.16184.00184.00-308.1637.39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
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5,000.005,000.005,000.00698.951,534.87-3,465.1330.70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20,000.0020,000.0020,194.40194.40100.9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141,000.00141,000.00141,000.0011,244.0559,383.85-81,616.1542.12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394.262,394.262,394.268.972,526.86132.60105.5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2,699.802,699.802,699.800.002,699.8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5,094.065,094.065,094.068.975,226.66132.60102.60
合计146,094.06146,094.06146,094.0611,253.0264,610.51-81,483.5544.23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后不久就遭遇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因素的管控,导致该项目建设处于停滞状态,后续公司陆续支付了项目使用土地的土地保证金、地质勘探费、竞地款等费用后,项目开始施工建设。此外由于该项目位于吉林省梅河口市,地理纬度较高,冬季冰封期较长,导致了项目建设滞后。目前该项目已部分建设完成,并将计划开始投产运行,目前公司膜材料的生产能力已能够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避免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形以及从经营风险审慎性的考虑,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调整“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实施内容。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1)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原项目已取消,新增变更为白城、定陶、巨野项目): 该募投项目未能顺利推进的原因是由于政府未能启动土地出让程序按约定供地,公司无法按原计划购置相应地块,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不及预期。公司就募投项目土地问题与政府多次沟通协商,双方在土地区位、地块面积、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地方行政区划已发生变化,原投资合同书中约定的地块所在地与公司所在的注册地不一致,涉及到跨区土地协调的问题,导致公司无法解决募投项目的土地问题。 202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因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的建设用地无法如期取得,同意公司取消实施该募投项目。取消实施该募投项目后,公司将继续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视情况而定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投资,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按期归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变更情况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该募投项目由于陕西延安难以招募合适的研发人才,将实施地点由陕西延安变更到新加坡。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并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拟以“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或其等值美元向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此外,由于该项目在新加坡实施期间遭遇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因素的管控,导致项目进度受到影响,公司决定调整该项目的实施内容并进行延期。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新加坡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并将项目延期至2024年3月完成,目前该项目正在推进建设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566,313.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50,880.00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117,193.00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19年9月通过自有资金投入的滤芯车间水井费人民币25,317.00元,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直接关系,不应使用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归还了前述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8,492,314.24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9,379,264.12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1,502.07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1)2019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2)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3)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4)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5)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46,574.28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1)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1,2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89,741.23元(含利息,具体以结转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7月26日注销。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6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7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2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2022年9月26日,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67,9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3,880,000.00股的比例为0.55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4.85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人民币12.45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14.4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98,044.2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1)孝感募投项目: 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孝感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146.05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孝感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146.05万元。 (2)许昌募投项目: 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许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776.63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许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776.63万元。 (3)宿松募投项目: 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宿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31.05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宿松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31.05
万元。 (4)梅河口募投项目: 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调整“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实施内容,并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7,713.33万元(含利息收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以项目实际节余金额为准)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进行专户监管。截至本公告日,梅河口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7,713.33万元已全部结转至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监管。 以上项目结项形成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1)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并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使用“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或其等值美元向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2021年5月28日,公司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在大华银行厦门分行开设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NRA182-302-310-9);2021年8月4日,本公司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在新加坡大华银行新设账户(账号:349-334-760-6),该账户用于配合大华银行厦门分行(账号:NRA182-302-310-9)同名划转该项目费用的收款账户。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划转均已完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银行厦门分行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507.95万元,大华银行新加坡分行账户余额为折合人民币127.91万元(新币23.79万元)。 (2)公司在兴业银行海沧支行开设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40100100348347),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及孳息扣减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币1,944,039.68元已经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于2021年2月5日注销。

附表2:

三达膜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 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巨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8,906.878,906.873,625.023,625.0240.70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
渮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5,284.805,284.801,123.761,123.7621.26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
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6,146.276,146.27601.35601.359.78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
暂未明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29,662.0629,662.060.000.00-29,662.0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14,091.8114,091.81752.5011,425.7681.082022年362.42
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11,158.1911,158.191,740.158,115.1972.732022年393.94
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
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城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4,257.844,257.841,958.013,333.9378.302023年16.92
年产1.4万支卷式膜组件生产线项目492.16492.16184.00184.0037.39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
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5,000.005,000.00698.951,534.8730.70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85,000.0085,000.0010,683.7429,949.9635.24773.28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1)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原项目已取消,新增变更为白城、定陶、巨野项目): 该募投项目未能顺利推进的原因是由于政府未能启动土地出让程序按约定供地,公司无法按原计划购置相应地块,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不及预期。公司就募投项目土地问题与政府多次沟通协商,双方在土地区位、地块面积、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地方行政区划已发生变化,原投资合同书中约定的地块所在地与公司所在的注册地不一致,涉及到跨区土地协调的问题,导致公司无法解决募投项目的土地问题。 202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因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的建设用地无法如期取得,同意公司取消实施该募投项目。取消实施该募投项目后,公司将继续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视情况而定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投资,或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并按期归还。 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无机陶瓷纳滤芯及其净水器生产线项目”取消后余下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菏泽市定陶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和“巨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三个新增的募投项目。截止目前,三个新增募投项目目前正在有序实施中。 (2)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已变更为孝感、许昌、宿松、卷膜生产线项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新加坡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并将项目延期至2024年3月完成,目前该项目正在推进建设中。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后不久就遭遇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因素的管控,导致该项目建设处于停滞状态,后续公司陆续支付了项目使用土地的土地保证金、地质勘探费、竞地款等费用后,项目开始施工建设。此外由于该项目位于吉林省梅河口市,地理纬度较高,冬季冰封期较长,导致了项目建设滞后。目前该项目已部分建设完成,并将计划开始投产运行,目前公司膜材料的生产能力已能够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避免出现产能过剩的情形以及从经营风险审慎性的考虑,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调整“纳米过滤膜材料制备及成套膜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实施内容。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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