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 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 |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13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2023年10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9 月 20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2024 年1 月23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天健所召开 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第一次沟通会,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等进行沟通。
(三)2024 年3 月28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天健所召开 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第二次沟通会,审阅了公司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与事务所审计工作负责人就收入确认、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4月24日,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