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中电港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4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方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房屋租赁、短期借款等。
1、预计采购类(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金额约人民币150,000万元;
2、预计销售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约人民币50,000万元;
3、预计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金额约人民币500万元;
4、预计向关联方短期借款约人民币380,000万元。
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周继国、刘迅、李俊、杨红、曹蓓、蔡靖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将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2023年 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25,000 | 9,702 |
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125,000 | 97,964 | |
小计 | 150,000 | 107,666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40,000 | 17,816 |
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10,000 | 48,727 | |
小计 | 50,000 | 66,543 | |||
房屋租赁关联交易 | 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 | 承租 |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450 | 348 |
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 | 承租 |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50 | 30 | |
小计 | 500 | 378 | |||
资金关联交易 | 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 | 短期借款 |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380,000 | 0 |
小计 | 380,000 | 0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2023年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9,702 | 12,796 | 0.22% | -24%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
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97,964 | 366,001 | 2.20% | -73% | ||
小计 | 107,666 | 378,797 | 2.42% | -72%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17,816 | 44,338 | 0.52% | -60% | |
联营企业及其他关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48,727 | 209,426 | 1.41% | -77%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2023年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联方 | |||||||
小计 | 66,543 | 253,764 | 1.93% | -74% | |||
房屋租赁关联交易 | 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 | 承租 | 348 | 435 | 25.71% | -20% | |
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 | 承租 | 30 | 35 | 2.19% | -15% | ||
小计 | 378 | 470 | 27.90% | -20% |
注: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业务部门基于市场前景、项目计划、合作关系、资金需求、实际履约能力等对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测算后预计的,该预计额度是交易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但实际发生时会受双方经营情况、行业需求波动、产业链供求变化、资金需求变化等进行调整,因此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关联关系 |
中国电子 | 1,848,225. 19966万人民币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 | 曾毅 | 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 实际控制人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364,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振华路中电迪富大厦31层 | 郭昭平 |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资产经营管理;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经营);酒店管理;进出口业务(凭进出口资格证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不含国 | 本公司控股股东 |
关联方名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关联关系 |
家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研发和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承包、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 |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90,100万元人民币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 刘桂林 |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41,286.4254万元人民币 | 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1栋8楼A、B、C、D、E、F1 | 蔡华波 | 一般经营项目是: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音视频播放器及其他电子器件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检测;集成电路的设计与开发;软件技术的设计与开发;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购销及其他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 本公司董事蔡靖担任董事的企业 |
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 | 42,857.14万元人民币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科路1867号1幢A座10层 | 谢文录 | 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 71,217.84万元人民币 | 上海市宜山路810号 | 杨琨 | 集成电路、分立器件、相关模块和多媒体信息系统配套产品的设计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及仪器的设计制造,技术服务与咨询,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经营。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冠捷显示科技(厦 | 17,500万美元 |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 | 宣建生 | 一般项目:电视机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计算机 | 同一实际控制 |
关联方名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关联关系 |
门)有限公司 | 产业区翔海路1号 |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模具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人 |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22,579.9087万人民币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 算机大厦 | 戴湘桃 | 计算机软件、硬件、终端及其外部设备、网络系统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及零部件、金融机具、税控机具、计量仪表、安防产品、移动通讯设备、无线电话机(手机)、通信及网络产品、数字音视频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自营进出口业务;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租赁;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自行开发的电子出版物、零售各类软件及电子出版物。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人民币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湘芸中路天易科技城湖南长城工业园 | 安绍平 | 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通讯设备、网络设备、商用机器、智能硬件设备、金融终端设备软硬件及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工业机器人、特殊作业机器人的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应用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二)主要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关联方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数据时间点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4,375.13 | 750.62 | 1,712.68 | 3.87 | 2023.9.30 |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36.80 | 66.39 | 101.25 | -8.28 | 2023.12.31 |
上海贝岭股 | 48.69 | 40.59 | 21.37 | -0.60 | 2023.12.31 |
关联方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数据时间点 |
份有限公司 |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31.55 | 140.28 | 80.54 | -8.31 | 2023.9.30 |
注:中国电子及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前期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且各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带动公司利用自身丰富的产品线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与其需求相匹配的产品,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及增强竞争优势;向关联方借款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行为,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认真审阅该议案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六、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周继国、刘迅、李俊、杨红、曹蓓、蔡靖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是基于满足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李邦新 王申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