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促进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拥有法律方面专业资质及能力,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从事的专业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金立志,自2018年10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公职人员,上海市恒信律师事务兼职律师,上海市和平律师所副主任、支部书记。现任上海金沁律师事务所主任、支部书记,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具备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能够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我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我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我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我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我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我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我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以电话沟通、参与会议、邮件发送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在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从各自专业角度对各项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召开次数为9次,股东大会召开次数为4次。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金立志 | 9 | 9 | 8 | 0 | 0 | 否 | 3 |
审议议案的过程中,在认真听取有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必要的质询后,我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在董事会与会期间,我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时间 | 事项 |
2023/1/16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023/3/30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2023/4/18 | 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3/7/24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
2023/9/20 |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023/11/21 | 关于对应收赵选民股权回购款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
(三)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2023年度,我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定期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发展变动,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和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并基于各自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和观点。对于我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
在公司董事会会议上,我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多次对方案所涉及的内容提出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司及时准确地传递会议信息,为会议决策提供了便利条件,及时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我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有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2023年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719万元,均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的对外担保。公司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推动公司及股东各项承诺的履行,并持续关注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关联交易等承诺事项的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承诺相关方亦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控体系满足合规性要求以及管理的水平,推进公司管理活动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公司已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和《子公司管理制度》。我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暂时未发现公司存在内
部控制设计或执行力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对各自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的职权,2023年度我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同时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客观独立性,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一如既往地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恪尽职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献计献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此对公司管理层为我履行职责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金立志
2024年4月24日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促进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从事的专业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永泉先生,自2022年11月15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杭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研究所副所长,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兼任浙江佐力药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曾任浙江大学生化研究所所长,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浙江大学教授、博导,浙江大学药物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台州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启真合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任杭州微策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永泉先生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能够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我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实地走访、电话沟通、参与会议、邮件发送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在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从自己专业角度对各项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召开次数为9次,股东大会召开次数为4次。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李永泉 | 9 | 9 | 8 | 0 | 0 | 否 | 2 |
审议议案的过程中,在认真听取有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必要的质询后,我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在董事会与会期间,我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时间 | 事项 |
2023/1/16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023/3/30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3/7/24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
2023/9/20 |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023/11/21 | 关于对应收赵选民股权回购款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
(三)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2023年度,我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定期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发展变动,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和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并基于各自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和观点。对于我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在公司董事会会议上,我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多次对方案所涉及的内容提出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司及时准确地传递会议信息,为会议决策提供了便利条件,及时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我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2023年度,我在任职期间,亲自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并就决策事项和各位与会委员认真查阅及审议相关议案,勤勉尽职地履行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有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2023年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719万元,均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的对外担保。公司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推动公司及股东各项承诺的履行,并持续关注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关联交易等承诺事项的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承诺相关方亦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控体系满足合规性要求以及管理的水平,推进公司管理活动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公司已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和《子公司管理制度》。我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暂时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力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对各自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的职权,2023年度我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同时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客观独立性,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一如既往地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恪尽职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献计献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此对公司管理层为我履行职责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李永泉
2024年4月24日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促进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拥有会计学专业资质及能力,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从事的专业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开田先生,自2019年10月16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会计学院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曾兼任两届南京市人大代表及其财经委员、教育部工商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中国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专家。现任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特聘副会长、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能够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我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我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我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我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我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我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我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实地走访、电话沟通、参与会议、邮件发送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在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从自己专业角度对各项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召开次数为9次,股东大会召开次数为4次。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王开田 | 9 | 9 | 8 | 0 | 0 | 否 | 4 |
审议议案的过程中,在认真听取有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必要的质询后,我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在董事会与会期间,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时 间 | 事 项 |
2023/1/16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023/3/30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3/7/24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
2023/9/20 |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023/11/21 | 关于对应收赵选民股权回购款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
(三)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2023年度,我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定期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发展变动,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和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并基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和观点。对于我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在公司董事会会议上,我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多次对方案所涉及的内容提出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司及时准确地传递会议信息,为会议决策提供了便利条件,及时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我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2023年度,我在任职期间,亲自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并就决策事项和各位与会委员认真查阅及审议相关议案,勤勉尽职地履行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有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2023年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719万元,均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的对外担保。公司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推动公司及股东各项承诺的履行,并持续关注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关联交易等承诺事项的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承诺相关方亦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控体系满足合规性要求以及管理的水平,推进公司管理活动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公司已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和《子公司管理制度》。我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暂时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力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对各自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的职权,2023年度我勤勉尽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同时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客观独立性,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态度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立场,进一步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献计献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开田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