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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港: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电港”)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朱颖涛先生、刘迅先生、李俊女士、杨红女士、曹蓓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蔡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蔡元庆先生、王明江先生、李文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文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各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形成了明确的审查意见。按照相关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分别、逐项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算。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颖涛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动化专业工学学士。2002年7月至2023年11月,历任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业务九部业务员、特种装备事业部职员、拉美地区部总经理助理,防务系统事业部合同部副总经理、防务系统事业部副总经理,拉美地区部总经理;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拉美地区部总经理、拉美南地区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颖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迅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与工程专业学士、工商管理专业硕士。1993年7月至2011年12月,历任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销售总监、运营总监、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9年9月,任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23年8月,任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中电港董事、总经理。刘迅先生目前还担任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东共青城亿科合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6.5279万元出资份额,出资比例4.8663%;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靖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信工程专业学士、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硕士、工商管理专业硕士。2006年4月至2009年4月,任伟创力(中国)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9年4月至2011年8月,任北京华瑞赛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任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系统专家;2014年9月至2016年4月,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攻读全职MBA;2016年5月至2019年10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监;2020年1月至今,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二部高级经理;2021年2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中电港董事。蔡靖先生目前还担任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微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深圳鸿芯微纳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芯迈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俊女士,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世界经济专业经济学硕士。1991年7月至2021年9月,历任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秘书、党办干事、团委书记、董事会秘书、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公司办公室副总经理,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兼董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21年9月至2023年11月,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

公司副总法律顾问(部门正职级)、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中电港董事。李俊女士目前担任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中电智谷运营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中电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与公职律师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红女士,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2006年7月至2023年10月,历任深圳市深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资金经理,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中电港董事。杨红女士目前还担任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曹蓓女士,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语语言文学、法学专业,文学及法学双学士,社会保障学专业管理学硕士。2002年7月至2023年10月,历任

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计划管理部贸易管理岗、业务四部业务助理、业务三部业务助理、业务三部业务经理、业务中心高级经理、业务中心贸易管理专家、业务中心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期间曾挂职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3年10月至今,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电港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元庆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专业学士、法学专业硕士、法学专业博士。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任日本广岛大学客座研究员;2001年4月至今,历任深圳大学校法学院教授、公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2017年7月至2023年8月,任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中电港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目前还担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市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市国际仲裁院(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元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明江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半导体物理与半导体器件物理专业学士和硕士、微电子技术专业博士。1993年4月至1995年8月,任东南大学国家专用集成电路系统工程研究中心教师;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于复旦大学攻读微电子技术专业博士学位;1998年8月至2000年6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0年12月至2003年8月,任晶门科技(深圳)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8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深圳市巴丁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03年9月至今,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教授;2022年6月至今,任中电港独立董事。王明江先生目前还担任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明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文智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政专业学士,工商管理硕士。1990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江西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1999年1月至2000年8月,任江西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00年9月至2008年9月,任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2008年10月至2009年11月,任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2009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2年12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013年1月至2023年

11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执行合伙人;2014年5月至2017年2月,任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4月至2021年9月,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12至今,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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